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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的监护义务有哪些?

2022-05-02

留住美好,守住关爱,共创明天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大量走出农村进入城市投身建设的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乡就业的同时,留守儿童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也逐渐成为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此,卓政律师针对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现象,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大家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外出务工人员的监护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具体来说,监护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对此,外出务工人员作为父母,同样需要落实上述监护职责。

    另外,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获取相关知识,也有必要掌握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相关联系方式,以及时获得法律建议和信息,如有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等情况时可以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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