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614158833

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获城镇标准赔偿

案例详情

  2016年11月3日上午10时30分,任某驾驶辽B6APXX轿车在东港市区沿迎宾西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仁达路口时与本案原告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交通事故任某负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本案原告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在东港市区与后结合的妻子居住在XXX小区,夫妻俩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刘某家庭困难无钱医治,本次事故给原告造成了左胫骨平台塌陷骨折、膝内侧副韧带、髌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III度损伤,主治医生建议本案原告刘某手术治疗,但刘某苦于无钱医治,在医院仅住院治疗20多天便匆匆回家养伤。


  当事人在多方咨询东港本地律师后,得到的赔偿数额都是寥寥无几,伤者刘某的哥哥更是找到了PA保险公司想简单的和解结案,而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与伤者的预期差的很远,最后刘某的哥哥找到了卓政律所,因伤者伤势较重我所律师亲自前往东港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经卓政律师的耐心讲解当事人最终选择了卓政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经振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某本次交通事故赔偿全部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其赔偿数额远远大于在保险公司和解的数额,得到赔偿款后伤者的哥哥眼含热泪来到律所表示感谢,使伤者明白只有找到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才能为自己的赔偿争取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伤者在受伤后认为找保险公司理赔的选择,诉讼时间久,还要付律师费不想麻烦,只想尽快结案,卓政律师劝诫各位受伤害的伤者,因交通事故已经给您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那么往往是雪上加霜,选择卓政律师是您明智的选择,卓政律师专注于交通事故理赔,选择卓政选择专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