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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丹东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刑事辩护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详情

罪轻辩护


2018年5月,委托人张三(化名)因涉嫌破坏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设施罪一案,一审判三年。委托人不服提出上诉,卓政律师接受委托后,以委托人涉嫌罪名不符,并且有立功表现为抗辩理由,为其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卓政律师的部分意见,判有期三年、缓刑5年。


罪轻辩护


2018年6月,委托人李四(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要求按照盗窃罪惩处,委托人想要从轻处罚,决定聘请律师,卓政律师们接受委托后,以被告如实供述、认真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社会危害性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证属实,被法院予以采纳。判委托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无罪辩护


2019年初。委托人王五(化名)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历了一审,委托人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判委托人有罪,委托人不服判决,又提出上诉。卓政律师接受委托后以委托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事实与本案没有因果关系,委托人对相关状况进行必要考察等辩护意见,为其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卓政律师的意见,作出无罪判决,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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